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建设研究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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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关于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事故的保险发展探究
第2部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建设研究绪论
第3部分:小南国饭店理赔案案例描述
第4部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第5部分: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第6部分:发展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策略研究
第7部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的有效推进分析参考文献与致谢

  绪 论

  0.1 研究背景和意义

  我国从古至今就有‘人是铁,饭是钢’的说法广泛留传,饮食是关系到每一位社会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餐饮行业是与我们每位消费者都关系密切的行业。所以,消费者在餐饮场所的人身和财产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发展毫无疑问对人民的生活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以为餐饮场所经营者转嫁公众责任事件风险为主要特征的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为公众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鼓励餐饮企业经营者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目的即在于转嫁餐饮企业所应承担的公众损害赔偿风险。

  虽然我们都知道自己的周围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是能把这种不确定性与我们的餐饮行业联系起来的人却很少,人们在风格各异的餐馆、酒店享受着各种美味佳肴之时,往往没有想到这‘一日三餐’的背后也会隐藏着一些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到 2012 年为止全国范围内已经有注册成立的餐饮网点近 1000 万个,表明我国餐饮行业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使其已经成为了对每个社会公众的生活都影响较大的行业。随着我们身边引起意外事故的潜在风险日益增加,餐饮场所隐藏风险因子也日益多样化。比如经常会有顾客因食用了餐厅内不干净的食物而造成食品中毒,有时也会发生顾客在餐馆内滑倒、摔伤、烫伤等等公众责任事件。这些潜藏在我们周围的餐饮业公众责任风险如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系统有效的控制则会造成恶劣的后果。

  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利益,也会影响餐饮经营者的经营前途,更会引起政府相关部门不同程度的关注和担忧。

  餐饮企业要保持持续稳健经营,除了具有特色的菜品和服务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够有效的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在日常的用餐时间,顾客一般都比较多,容易发生不少手忙脚乱的事件,即使管理者、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再提高警惕也免不了会出现过失和疏忽。这些疏忽很容易导致顾客或其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身伤亡。这样由意外事故引起的经济赔偿对于餐饮场所经营者而言是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额外经济负担,反过来只会加重其经营成本。所以在作者看来,转嫁餐饮场所经营过程中发生公众责任事故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投保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国内一些走在行业前端的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像安邦、中国平安、华安、人保以及中华联合等都针对国内在餐饮行业这一块相对空白的公众责任保险市场进行产品设计,最先推出了面向我国的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只是在险种命名和有关保险责任等细节上稍有差别),这些国内大型商业保险公司能够走在保险行业前列,给广大餐饮业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分散渠道。同时参加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企业较其他不参加该险种的企业而言也更能给予顾客一种心理安全感,更好的维护了餐饮企业的客户源,避免了餐饮企业发生社会公众事故之后餐饮业主因自身经济实力有限而无法给受害消费者进行损失补偿的尴尬情况发生,弥补了受害者在经济方面的损失,该险种的出现除了具有促进我国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之外也为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扩宽了渠道,实现了互利共赢。通过对我国餐饮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的相关研究,加快推进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不仅有利于我国餐饮场所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更能为促进我国保险行业自身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

  本文以小南国餐饮店理赔案为切入点,在对本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的同时尝试探讨加快推进我国餐饮行业公众责任保险的相关措施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希望能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来对我国餐饮行业公众责任保险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促进其在国内的快速发展。

  0.2 文献综述

  陈飞 2007 年在《我国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研究》这篇文章中主要从公众责任保险对我国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为出发点,充分论述了加快发展我国各行各业的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并分析了公众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缓慢的相关原因,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李芸 2007 年在《对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实践的理论分析》这篇文章中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首先从理论的层面入手,简单描述了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自身特点,并以该特点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该险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将国内外同类险种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进行了适当的对比和分析,提出在我国餐饮行业快速发展的现实情况下,加快发展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在谈及必要性的同时还分析了我国目前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率过低的事实状况,并详细论述了强制公众责任保险对于餐饮场所而言十分必要的原因。2010 年在《论我国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路径》这篇文章中童元松对我国公众责任保险发展对策的提出也是以对该险种必要性的分析为基础,并进一步谈到通过适当强制部分企业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建立完善的公众餐饮环境在我国其实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乔磊然于 2012 年在《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公众责任保险的探讨与研究》这篇文章中立足法律角度,在论述我国现阶段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的同时,主要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提出相关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发展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李东于 2012 年在《公众责任险风险管理模式》一文中从风险管理以及社会福利的角度对公众责任风险进行了比较专业细致的分析,并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相关的公众责任保险风险管理策略。

  0.3 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小南国餐饮店理赔案进行相关简介,为后续文章根据该事件的发生来探讨加快推行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与相关的对策措施做好准备。在文章第二部分对该案例所涉及的该项险种进行了从产品特点到性质的两方面论述。在列举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自身特点的同时,分别从公共物品和福利经济学两个角度来谈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作用。第三部分主要说的是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发展现状以及其缺陷,在这个基础上着重讨论的是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以前三章所提到的内容为基础,深入考虑,探索利于我国发展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对策,在对上一章提到的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的时候有针对性的引出相关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

  本文在立足于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搜集了大量的国内现存的资料(包括大量的有关公众责任保险的资料文献),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法来进行研究和分析。有关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研究的文献资料目前还比较少,因此作者更多的是在参考公众责任保险文献的同时结合我国餐饮行业的发展现状,再总结出各篇文章的精华之处以及创新点,结合相关现实案例,并据此受到启发。随后,根据自身的理解与研究融合当代餐饮行业高速发展的特殊背景,找出了一些我国目前发展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所遇到的障碍,并提出了相关的措施建议。这样做力求使这些措施建议在具有理论基础的前提下更加具有可行性。整篇文章从小南国饭店理赔案例切入,同时引入相关案例,因此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文章正是由社会现状应运而生,并且这样的案例具有很好的代表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当今社会的热点并且亟需解决的问题。

  0.4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创新之处

  本文是以近些年发生的意外事故、尤其以‘小南国’理赔案为主要对象和依据来展开对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分析。围绕最大限度的分散餐饮场所各种公众事故风险这个恒定不变的主题,作者在分析餐饮场所公众事故风险管理的同时对这种险种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对其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文章对‘小南国’饭店爆炸理赔案和相关餐饮企业经营者对公众责任保险的现实需求进行了分析,得到一些有助于我国餐饮行业公众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启示,在有效的控制风险、保障餐饮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提出发展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分析了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推广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出了相关的措施和建议。文章在立足于相关保险理论的基础上强调与餐饮企业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的生活实践相结合,始终把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强调该险种对餐饮场所意外公众事故发生之后具有的经济补偿作用,力求更好的保障社会公众生活的正常、有序的进行。

  不足之处

  由于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属于不饱和、不完善的市场,与金融保险行业日趋成熟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比,许多方面还有待改进。一方面,专业经营水平不够高,产品结构简单、供给不足和较大程度的供需脱节等问题普遍存在于我国的保险市场。而我国的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更加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模和市场,目前还只有数目极少的餐饮企业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只有很少的经营者知道要利用该项险种来规避和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发生在餐饮场所内的公众责任事故一直缺少相关的数据统计,不论是从死伤人数还是从业主经济损失数额上均没有相关数据。所以,几乎所有的公众责任事件只是在发生的较短时间内能够引起人们的重视,随后因为缺乏相关的数据记载而使事故所带来的教训和损失常常随着事件本身而被人们遗忘。对于那些发生在餐饮场所内的公众责任事故给国家、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均不得而知。对整个保险行业而言,现在缺少的这些数据正是提升我国餐饮企业公众责任保险市场战略地位的关键所在,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公开和公布能够让更多的餐饮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各种风险的存在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损失,更能提高他们参加公众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因此,目前这部分数据的不完善、不统计以及不公开等情况对于我国餐饮场所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起到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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